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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甘酒店妹提分手 男強逼女方回頭還性侵這下慘了

黃男不甘女友提分手竟逼迫回頭更性侵得逞,加上他因錢與友人發生糾紛,遭北院依法判刑7年6月、8月。(資料照)

黃男不甘女友提分手竟逼迫回頭更性侵得逞,加上他因錢與友人發生糾紛,遭北院依法判刑7年6月、8月。(資料照)

2023/05/18 15:2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黃姓男子與酒店妹交往被提分手,竟以暴力、詐騙等手段逼女方回頭並2度性侵得逞;黃另因金錢與友人發生糾紛。台北地院審結,依強制性交等罪判黃有期徒刑7年6月,妨害自由罪部分判刑8月;可上訴。

去年8月間,黃男上酒店消費認識酒店妹,酒店妹離職後2人進而交往,卻因個性不合,女友多次提分手,引發黃男不滿。

同年10月22日,黃男在住處求歡被拒,他竟出拳傷人,迫使女友脫去衣物,讓他性侵得逞;女子也在同意繼續交往後,才得以返家。

4天後,相同事發過程再度重演,黃男甚至持剪刀滑過女友臉頰,更勒住女友脖子而性侵得逞。後來,黃男假裝同意分手,更聲稱2人可以當生意合作夥伴,去年11月前往女方住處時,恐嚇稱要找混混到妳家門口,若不復合會對家人,再度性侵女方。

被害人不堪折磨,向母親求救,才在家人陪同下報警處理。檢方偵結,認定黃男犯強制性交罪,同時查出他與友人處理金錢糾紛時,罵對方髒話還以身體阻擋,涉嫌妨害自由罪。

北院指黃男與酒店妹原為男女朋友,僅因意見不合就毆打女友,還以剪刀、酒精恐嚇女友並性侵,造成被害人心裡陰影,同時審酌黃男否認犯行,也從未表示歉意,依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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