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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款卡賣給詐騙集團瞎扯抵債 判刑3月、併罰5萬

2022/10/31 11:48

南投縣中年男子提供寫有密碼的提款卡給詐騙集團,瞎扯是寄給債主,每天匯款1000元還債,後來債主沒把提款卡還他,南投地院法官判刑3月,併科罰金5萬元。圖為示意照。(記者陳鳳麗攝)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林姓男子涉賣提款卡給詐騙集團,卡上寫有密碼,詐騙集團假冒某公司客服,指作業疏失造成言民眾損失,要他重新操作才能銷帳,結果該民眾一匯款10萬餘元,火速被人在國外提走該款項,警方追查到是林男的帳戶,林男瞎扯因欠債3萬多元,債主拿他提款卡,要他每天匯1000元,債還完再把提款卡歸還,南投地院法官近日以幫助犯一般洗錢罪名,判刑3月,併科罰金5萬元。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是有工作經驗30多年的中年人,其提款卡提供給 別人,不可能不知對方要用上面寫有密碼的提款卡做什麼事,卻仍將此給詐騙集團,致使去年9月中旬,北部有民眾接獲假冒咖啡豆公司客服人員去電,指因疏失造成該民眾多損失2萬元,要他重新操作網路銀行帳號,照其指示步驟進行,才能銷帳歸還這筆錢,該民眾照指示後才發現匯出10萬2元,趕緊報警,但該款已被人在國外提領走。

警方追查出民眾匯款的帳號,是住在南投縣林姓男子所有,傳喚林男到案後,林男先說提款卡早就丟掉,後來改口6、7年前欠人3萬元,債主逼他還債,因此他把提款卡給對方,上面寫密碼,他須天天匯1000元,債還完再把提款卡歸還,但債還清後對方卻沒有寄回提款卡。

南投地院法官審理後,言為林男供詞前後矛盾,且寄自己提款卡給債金,依一般生活經驗的借款清償方式大相迥異,況且所謂的債主後來沒把提款卡還他,林男卻未辦掛失,也不符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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