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邑行善團前總幹事砍殺執行長 殺人未遂判刑3年定讞
2022/08/16 11:51
嘉義市嘉邑行善團前總幹事王貴禾(右)涉及持菜刀砍傷嘉邑行善團慈善事業基金會執行長邱楹棟(左),依殺人未遂判刑3年確定。(資料照,翻攝自邱楹棟臉書)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嘉義市嘉邑行善團前總幹事王貴禾,3年前懷疑自身遭解聘是行善團執行長邱楹棟所策動,憤而持菜刀砍殺邱的頭部、身體,直到見對方血流如注才停手,報案自首,邱送醫後獲救;嘉義地院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將王男判刑2年,台南高分院二審認為王僅承認傷害罪、未承認殺人重罪,改判3年徒刑;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無誤,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74歲王貴禾自2013年至2019年間擔任嘉邑行善善團總幹事,後來因理念不合而和時任理事長蔡萬華、執行長邱楹棟不合,漸行漸遠,2019年9月行善團召開臨時董監事會議,提臨時動議解聘王男的總幹事職務,王貴禾懷疑邱在背後謀劃策動,心懷怨恨而起意報復。
同年10月9日下午3時許,王男得知邱男獨自在行善團辦公室,遂前往進入行善團後方廚房拿菜刀,再返回辦公室,並關上鐵捲門「防逃」,王質問邱:「朋友有需要做到這麼絕嗎?我總幹事任期只剩幾個月就要到了,為何要主導將我解聘?」邱解釋是理事會的決定。
王男不信加上想到先前的宿怨,憤而砍殺邱,朝邱的頭頸、身體砍殺5、6刀,邱舉起左臂抵擋,左手被砍得血流如注,王男見狀才停手,恢復理智打電話報警自首。邱男左臂、頭皮、腹部、背部皆有刀傷,送醫救治後撿回一命。
一審嘉義地院考量王男自首且未遂,量處2年徒刑;二審台南高分院認為,王男於審理期間改口不承認殺人未遂罪,只坦承傷害罪,也未向被害人表達歉意,犯後態度欠佳,一審量刑過輕,但仍適用自首,因此改判3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
涉砍傷嘉邑行善團基金會執行長 前總幹事被訴
-
女童在眼前搖呼拉圈 下秒慘遭「當街砍死」!母目睹崩潰
-
市場新寵兒!微型商辦最夯置產標的
-
嘉市嘉邑行善團爆糾紛 前總幹事持刀砍傷執行長
-
砍傷嘉邑行善團執行長 前總幹事交保這樣說…
-
嘉市嘉邑行善團執行長遭砍重傷 妻子:太殘忍了
-
北榮神經權威鄭宏志被爆收回扣 士林地院裁定300萬元交保
-
台電核二廠出水口驚見男浮屍 頭套垃圾袋、腳遭垃圾袋綑綁
-
國4神岡交流道 砂石車過彎翻落高架橋 駕駛昏迷骨折送醫
-
破獲上千公斤大麻市價逾35億 台、緬等籍10人被訴、續押
-
李忠庭證稱高虹安用微信補薪2.1萬人民幣 檢方質疑規避報稅
-
檢審委員肉搏戰!橋檢疑跑票 雄檢代表首度落選
-
近年最大宗!桃市查獲非法笑氣儲存場 沒收501支笑氣鋼瓶
-
高雄男頭部中彈陳屍租屋處 警:初步排除他殺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