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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縱火燒四面佛寺 男判刑5年8月定讞

2022/07/27 11:28

台北四面佛寺3年前遭縱火,主謀被判刑5年8月定讞。(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四面佛梵天分舍」3年前遭人縱火,波及鄰近3間店面與11輛機車,多人嗆傷送醫,檢警查出是曾與四面佛廟陳姓廟公有官司宿怨的男子李家瑋,以1萬元代價教唆男子鄭文琮縱火;二審依公共危險罪將主使者李家瑋判刑5年8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至於實際下手放火者鄭文琮,一審判刑3年8月後,檢辯皆未上訴定讞。

2019年12月7日清晨7點多,「林森四面佛梵天分舍」遭人縱火,警消救出134人、疏散500人,延燒面積200平方公尺,鄰近3間店面、11輛機車被焚毀,多人嗆傷送醫,幸無人死亡。

檢警調查,李家瑋從事保全和酒店經紀,2018年在網路上與陳姓廟公有口角,雙方互嗆,李男不久遭人毆打,他認為是陳指使,告陳傷害但檢方不起訴。李懷退在心,起意指使鄭男縱火報復。

案發當天早上,鄭男穿紅色雨衣,在四面佛梵天分舍旁埋伏觀察,進分舍不久後即倉皇往一旁巷內逃去,之後分舍便竄出火勢。

檢警鎖定李、鄭涉案,李到案稱他只要求鄭潑漆,沒叫他縱火,鄭男則說是李男給他1萬元指使他放火。北檢起訴2男,台北地院判李6年、鄭3年8月。

李男上訴,二審高院認為李家瑋只因和廟公有糾紛,就籌畫放火,殃及無辜,造成嚴重財物損害但未燒毀住宅,犯後否認犯行、推諉卸責、毫無悔意,但考量他已賠償44萬元,酌減改判5年8月。

最高法院駁回李上訴,維持5年8月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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