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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摩師猥褻女客挨告 仍重操舊業再對2女下手

2022/06/06 09:08

何姓按摩師猥褻女客挨告,仍重操舊業,且分別再指侵、猥褻另2名女子。(情境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何姓按摩師猥褻女客遭法辦,入獄前卻又重操舊業,且分別對2名女子再伸狼爪,台北地院考量他拒絕認罪,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2罪,併判他5年6月徒刑;可上訴。

何男首度犯案是在2018年7月間,他猥褻女客被判10月徒刑確定,檢方傳他發監執行不到,2021年5月發布通緝;直到本案發生後,才知他回養生館繼續擔任按摩師。

判決指,2021年8月18日上午10時許,何男為一名女子消除水腫時,伸手進入女子內褲插入陰道,經女子報警,他又被追出早在2020年6月6日下午2時許替另名女子按摩大腿時,將手指放在女子的陰部,女子隔天立刻在養生館的臉書專頁留下負評。

北院審理時,何男否認犯罪,辯稱2021年上門的女子當下穿的是店裡合身短褲,他的手無法伸進女子褲子內;至於2020年消費的女子指控他強制猥褻,他也辯,如果女子當下感受到被侵犯,為何事隔多時才提告?

北院認為,被害人前後供述一致,而2021年受害的女子還到醫院身心科就醫,與性侵害被害人的反應相符,另2020年受害的女子則清楚交代受害過程,若非親身經歷,無法在事隔1年多後作如此具體的證述,且女子受害隔日還在養生館的臉書留下負評稱:「老闆不是很尊重消費者,非常糟糕的經驗,未來不會再到XX(店家名稱)消費」。

北院審酌何男趁前案猥褻女客未遭判刑定讞前,繼續從事判摩工作並再度尋找下手目標,導致後面2名女子繼續受害,應加重其刑,且何拒絕認罪又未達成和解,堪稱犯後毫無悔意,分別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10月、強制猥褻1年,合併應執行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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