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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貪理專盜存款3.1億 共犯提供帳戶掩護起訴

2022/04/20 15:52

台新銀行中和分行前理財專員周勵宏(左)。(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台新銀行中和分行前理財專員周勵宏,長期蠶食鯨吞6名客戶的存款,10年間共侵吞3億多元,創下理專盜用客戶存款的史上最高金額,去年間,一審法院判處周男10年6月;新北地檢署再查出,一名陳姓女子提供銀行存摺、金融卡及密碼幫助周男犯案,讓周把侵吞的款項約1904萬餘元,轉入陳女帳戶,今依銀行法中的「幫助銀行職員違背職務」罪嫌起訴陳女。

檢方調查,周勵宏先後擔任分行業務、理專、分行營運事業處財務顧問、通路營運事業處資深財務顧問與客戶關係經理等職務,因投資期貨失利,為填補財務黑洞,竟利用職務之便盜用客戶存款。

檢方調查,周男自2009年1月起,藉由推銷金融商品,或宣稱能私下協助客戶投資,再以方便作業為由,要求客戶在多張空白出款單上簽名或用印,將客戶的存款轉匯至人頭帳戶,製造資金斷點,最後匯入自己帳戶私用。

一審台北地院認定犯罪所得高達173萬美元(約合新台幣4800萬元)、及新台幣2億6618萬元,共3億1418萬元,去年間判處周男10年6月徒刑。

新北檢查出,一名陳姓女子涉嫌提供銀行存摺、金融卡及密碼,幫助周男犯案,讓周得以把侵吞款項約1904萬餘元,轉入陳女帳戶,幫助周男掩飾、隱匿犯罪所得,陳女在偵查時自白犯行,坦言周男有告知借用帳戶目的是為了避免被台新銀行察覺。

檢方認為,陳女所為涉犯幫助詐欺取財,及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一行為觸犯3罪名,為想像競合犯,請從一重以幫助銀行職員違背職務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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