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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貪理專盜存款3.1億 重判10年半

台新銀行中和分行前理財專員周勵宏(左),十年間共侵吞客戶三億多元存款,台北地院昨判處十年六月徒刑,創相同犯罪模式理專判刑最重紀錄。(資料照)

台新銀行中和分行前理財專員周勵宏(左),十年間共侵吞客戶三億多元存款,台北地院昨判處十年六月徒刑,創相同犯罪模式理專判刑最重紀錄。(資料照)

2021/10/01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新銀行中和分行前理財專員周勵宏,長期蠶食鯨吞六名客戶的存款,十年間共侵吞三億多元,創下理專盜用客戶存款的史上最高金額,東窗事發前急於脫產、預備出境逃亡,但仍被逮;台北地院昨審結,認為周侵占金額龐大,嚴重傷害客戶對銀行的信賴,依違反銀行法特別背信罪,將周判刑十年六月,寫下相同犯罪模式理專判刑最重紀錄。

周勵宏任職10年 吞6客戶存款

北院認定犯罪所得高達一百七十三萬美元(約合新台幣四千八百萬元)、及新台幣二億六六一八萬元,共三億一四一八萬元,合議庭昨同步宣告扣除應發還被害人的金額後,其餘沒收。四十二歲周勵宏的卅八歲胞妹周承蓁、四十二歲友人黃俊閎,提供十餘個銀行帳戶供周運用,被依幫助犯各判刑一年二月、一年十月,均緩刑兩年。

要求客戶 在空白出款單上簽名

周勵宏因投資期貨失利,為了填補財務黑洞,竟利用職務之便盜用客戶存款,周男因擔任台新理專逾十年,負責經營VIP等級客戶,自二○○九年一月起,藉由推銷金融商品,或宣稱能私下協助客戶投資,再以方便作業為由,要求客戶在多張空白出款單上簽名或用印,將客戶的存款轉匯至胞妹和好友黃男的人頭帳戶,製造資金斷點,最後匯入自己帳戶私用。

相同犯罪模式理專 創判刑最重

周男利用老客戶對他的信任,盜用中小企業負責人在內的六名大客戶存款,其中陳姓客戶被挪用二億五千餘萬元,損失最慘重,林姓客戶一家三口共被盜用二千五百餘萬元。

周勵宏十年蠶食逾三億元,直到去年十一月,一名老客戶過世,子女清理遺產時發現存款無故縮水,向銀行查詢,銀行鎖定要查周的帳,周聽到風聲,緊急變賣跑車及豪宅脫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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