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見騎士邊騎車邊看平板 正義男攔人拔鑰匙逮「現行犯」慘了
2022/03/03 11:55
正義男質疑騎士邊騎車邊看平板很危險,攔人、強拔鑰匙辯稱逮「現行犯」,反被法院判處拘役10天。(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黃姓男子騎機車行經桃園市中壢區,見樂姓男子邊騎車邊看平板電腦,竟以攔阻並拔下他鑰匙取代檢舉,被依強制罪移送法辦,黃男喊冤「樂男是公共危險現行犯...我是依法逮捕他」,桃園地院法官勘驗警方密錄器及路口監視器,樂男當時騎車狀況正常,難認有需要立即逮捕的急迫性,近日依強制罪判處黃男拘役10天,如易科罰金,黃男得為自己「正義過了頭」,付出1萬元代價。
黃男於2019年11月15日下午4點多,騎車行經中壢區新中北路與新中一街、新中二街,見樂男邊騎車邊看架在儀表板上的平板電腦,認為此舉相當危險、已妨害公眾安全,遂騎車將他攔下並強拔鑰匙,樂男要求返還遭拒報警處理,黃男被依強制罪移送法辦。
黃男喊冤「樂男是公共危險現行犯,他當時將平板電腦放在儀表板上邊騎邊玩、開開停停,這樣很危險,我把他的機車鑰匙拔起來,不讓他騎乘的機車移動而逃跑,我是依法逮捕他」。
法官勘驗警方密錄器,警方到場詢問黃男「鑰匙呢?你是哪位?為什麼要拿他鑰匙」,他回稱「我怕他跑掉,他平板電腦放在機車上看影片很危險」、「他機車搖搖晃晃,我要報公共危險」,警方另質問「可以用逕舉方式,沒有必要這樣拔鑰匙」,黃男仍堅稱「這種程度是公共危險」,不過,從路口監視器影像,樂男當時未有騎車搖晃或其他致生往來危險駕駛行為,難認有需要立即逮捕的急迫性,反倒黃男強行拔走鑰匙、以機車擋路應予非難,且犯後否認、態度不佳,依強制罪判處拘役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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