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警抓「醉」犯酒駕不手軟 2天取締53件、法辦30人
台中市警局連續兩天配合全國取締酒駕大執法。(記者許國楨翻攝)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春節連續假期將屆,最近也是公司行號尾牙、聚餐尖峰時期,為避免酒後駕車肇事致生憾事,台中市警局配合警政署,本月23日、24日連續兩天執行全國同步擴大取締酒駕專案勤務,統計2日共取締酒後駕車違規53件,其中移送法辦30人,展現警方「酒駕零容忍」執法決心。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進一步統計,自去年12月1日起即啟動為期3個月「掃除『醉』犯」防制酒後駕車專案勤務,更於上月底他縣市陸續發生酒駕肇事嚴重傷亡案件之際,主配合警政署規劃陸續執行數次擴大取締酒駕專案勤務,統計去年12月1日迄本月24日止,共取締酒後駕車1188件,其中移送法辦711人。
而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也已在昨(24)日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第35-1條及刑法第185之3條條文,加重酒駕罰則,包括酒駕再犯累計期限由現行5年延長為10年,10年內第二次累犯,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提高酒駕同乘者「連坐罰」金額,對於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可處6,000至1萬5000元罰鍰;對酒駕者重新考領駕照者,不依規定駕駛配備酒精鎖(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汽車提高可處6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
且重新考領駕照後,應申請登記配備有酒精鎖汽車後始發給駕照;酒駕初犯未肇事刑責,從現行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另酒駕肇事致人死傷增訂得併科10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罰金等相關規定,可見嚴懲酒駕是各界共識。
交大大隊長徐坤隆強調,取締酒駕絕對是為警方持續性重點工作,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飲酒上路,尤其春節連續假期即將到來,提醒市民遵守各項交通規則,一起守護用路人安全,平安快樂迎新年。
兩天內取締酒駕53件、法辦30人。(記者許國楨翻攝)
-
雲林警方23、24日取締酒駕 KTV、夜店為重點地區
-
嚴懲酒駕三讀通過南市啟動擴檢 黃偉哲:國人對酒駕深惡痛絕
-
農曆尾牙掃除「醉」犯 盧秀燕:酒駕零容忍
-
春節專案起跑 警署將連兩天酒駕大執法
-
海巡女下士翻拍公務機密 賤賣中國人士獲利7萬餘元
-
男子陳屍重新堤外道 警方10樓高橋上發現機車
-
朴子真人藝閣遊行發生推擠 警方調查稱無打架
-
國1北斗交流道棉絮紛飛 警方提醒:勿留戀浪漫
-
海巡士官長救援殉職 空勤總隊有疏失須賠償家屬1138萬
-
眷村國宅屋主情緒不穩疑自家燃燒物品2次 警帶回派出所保護管束
-
無照父自撞國3匝道分隔島 3歲女兒坐副駕腦出血昏迷
-
「周處除三害」劇照被KUSO 刑事局:查無犯罪事實已簽結
社會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