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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貓頭鷹野放 動保人士涉違反動保法被起訴

2021/12/08 11:59

2名動保人士買貓頭鷹野放,結果涉犯動保法被起訴。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林姓男子去年在高屏溪擺放捕鳥網,抓到3隻保育類的短耳鶚(猫頭鷹),黃姓男子自稱很喜愛猛禽,特地買下一隻野放,另名蔡姓男子也買下兩隻,其中一隻體弱死亡,另一隻因宗教信仰也將牠野放,結果調查局找上門,除了逮捕的林男外,黃、蔡兩人也因違反購買保育類動物被檢方起訴。

根據環境資訊中心資料,短耳鶚(猫頭鷹)是秋冬期間才會出現在台灣的遷徒性候鳥,偏好出現在溼地、溪床、農耕地等草生地環境,屬夜型性猛禽,主要食物為小動物,因族群數量稀少,目前已列我國第2級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

檢方指出,2019年12月,林姓男子(57歲)在高屏溪河床上用麵包蟲當餌,陸續捕獲3隻短耳鶚帶回大寮區住處飼養,並透過LINE向網友兜售;家住台北的黃姓男子自稱喜愛猛禽,擔心短耳鶚被捕抓後會危及性命,於是花了4500元向林男購買一隻,到手後再將牠野放。

另名住在台中的蔡姓男子也自稱宗教因素,花了8400元向林男買下兩隻短耳鶚準備野放,結果一隻短耳鶚野放前已經死亡,另隻短耳鶚則順利被成功野放。

去年11月,高市調查局航高站獲報此事展開調查,經傳喚林到案後,在林男手機的對話紀錄上查到黃、蔡兩人涉嫌購買保育類的野生動物,林等3人坦承犯行,被檢方依違反動保法將他們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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