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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模擬庭判殺母18年 高院邀請廢死聯盟座談

2021/11/05 18:17

高院5日邀請民團、實務界與學者討論國民法官上訴制度。(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長許宗力力推的國民法官制度2023年元旦上路,專門承審本刑10年以上或被害人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司法院未了讓制度能順利上路,在一、二審舉辦模擬法庭審理,高等法院日前判一名吸膠殺母被告18年徒刑,並於5日邀請廢死聯盟、最高檢等團體與會討論本案及國民法官上訴制度。

高院院長李彥文5日致詞表示,高院首次辦理模擬法庭上訴審程序,發現諸多問題,希望能透過交流、提供檢討意見,並請審、檢、辯分享親身經歷心得,改進此一與現行刑事訴訟法不同的制度,期待法律施行時,各審級均能順暢進行國民法官新制。

座談會邀請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最高檢檢察官陳瑞仁、律師尤伯祥擔任評論人,並請前大法官許玉秀、司法院刑事廳、法務部法制司、高檢署、廢死聯盟及各院、檢機關參與,評論人分別提出如何以「刑事訴訟法」規定操作「國民法官法」的上訴審程序、上訴審程序中新證據的範圍及調查方法、第二審判決撤銷第一審判決的後續程序及量刑界限等問題,並針對殺母案模擬法庭演練的優缺利弊進行評論。

高院指出,將綜合與會專家學者意見,著手規劃進行檢討,期能有更周延的國民法官上訴審程序,並做出更妥適且符合社會期待的判決。

本案模擬案件是根據真實事件改編,被告在吸膠與喝酒後,不滿母親規勸,在住處拿花瓶敲擊母親頭部導致死亡。國民法官模擬法庭一審以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處有期徒刑18年(真實事件被告判處無期徒刑);二審高院駁回上訴。

高院駁回上訴的理由為,原審依「國民法官法」規定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程序,調查證據後,認被告罪證明確,予以論罪科刑,並無違誤。所憑現場勘察報告等證據,雖未經合法調查,但合議庭調查後,認定無礙判決本旨,量刑亦未失衡,因而駁回檢察官及被告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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