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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中市警玩飛行傘入禁區 民航局:最高罰30萬

2021/10/14 17:29

林姓警員玩飛行傘飛入禁區,被民眾拍下上傳網路。(翻攝臉書「龍井之鄉」)

〔記者何宗翰/台中報導〕台中龍井上空12日出現動力飛行傘蹤跡,被人拍下上傳臉書社團「龍井之鄉」,有網友質疑此舉違法,「龍井地區高壓電塔多,萬一風向一個不對,挺危險的」,今天傳出玩傘者為中市一名派出所林姓警員,民航局已接獲檢舉,經查獲違法事證,將依違反《民航法》開罰,最高可罰30萬元。

市警局表示,經查10月12日林姓警員當日休假,至於有無違規駕駛動力飛行傘部分,將配合民航局展開調查,若有違反相關法令,將依規定議處,林員雖領有合格飛行執照,仍告誡勿有違規情事。

民航局表示,依民用航空法規範,民眾操作動力飛行傘,飛行傘及動力具必須通過檢定、操作者必須取得操作證、必須加入合法的飛行傘團體、必須於合法起降場地起降、必須於合法空域飛行、活動必須保險。這6項要件任何一項不符合,可罰款6萬元,最高可罰款30萬元。

林姓警員玩飛行傘飛入禁區,被民眾拍下上傳網路。(翻攝臉書「龍井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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