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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貓」外送員送餐進屋撞倒2歲女童 法官認有未注意過失判拘役

2021/09/11 17:28

外送員送餐進屋不慎撞倒2歲女童,桃園地院法官依過失傷害罪判處他拘役25天。(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詹姓Foodpanda外送員送餐到平鎮區某民宅,離開時邊走邊查看收取的現金,加上頭戴全罩式安全帽,未注意屋內2歲女童在他身後,轉身往屋外走時不慎將她撞倒,造成女童後腦撞擊地面受傷,詹男雖辯稱不知女童站在他身後,但法官認為他有應注意未注意疏失,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25天,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

詹男於今年1月17日晚上6點多,騎機車送餐到平鎮區某民宅,並將餐點拿進1樓屋內,收取屋主支付的現金後因要找零,一邊低頭查看手上現金,一邊轉身要往屋外走,沒注意到2歲女童在他後方,轉身起步的左腳不慎將她撞倒,造成她後腦撞擊地面受傷,所幸經送醫急救、療養後已康復,女童父親認為詹男有疏失並提告。

詹男在警訊、檢察官偵訊時一度坦承疏失,法院審理期間改稱,完全不知女童站在他身後,他戴著全罩式安全帽也看不到後方狀況。

桃園地院法官勘驗屋內監視器畫面,詹男進屋時,女童與另名成年女性、屋主都在,詹男走到餐桌放置餐點,女童也跟隨大人走向餐桌,詹男收到餐費轉身就往屋外走,將站在他身後的女童撞倒。

判決指出,詹男進入屋內已看到有2歲女童及其他人,行走時應注意前方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措施,卻疏於注意邊走邊查看現金,沒注意女童在旁,詹男辯詞卸責、不足採信,審酌雙方尚未和解等理由,判處他拘役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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