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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傷亡輕微車禍 警籲手機直接拍攝免等待

2021/04/01 13:16

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隊呼籲,無人傷亡輕微車禍 可用手機直接拍攝後,先將車輛移至他處,避免後方壅塞。(記者吳昇儒翻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清明連假將屆,不少民眾利用假期返鄉祭祖及出遊,但人潮、車潮聚集的地方最容易發生車禍!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隊提醒民眾,如發生無人傷亡、車輛尚能移動的輕微車禍,在警察未到達之前,可自行先用手機拍照、錄影存證後,將車輛移置路旁,避免自己或他人發生二次事故,或造成交通阻塞影響警察到場速度,增加等候時間。

基隆市警局交通隊副隊長吳誌權表示,大部分民眾未隨身攜帶蠟筆及噴漆等具有標記功能物品的習慣,導致無法在現場即時實施標繪後移置車輛,清明連假期間恐怕會造成車輛壅塞且有違規受罰之虞;考量現今科技進步,在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的狀況下,可利用相、錄影記錄車輛位置及現場痕跡等證據,亦可達標繪功能與目的。

吳誌權指出,今年2月22日「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已修正新增第3條第2項:「車輛位置及現場痕跡證據之標繪,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之事故,得採用攝影或錄影等設備記錄。」以降低員警及駕駛人發生二次事故風險及快速紓解車流壅塞,提高道路安全與順暢。

若民眾可能不清楚該如何拍照定位,或是懷疑自行拍攝的照片是否具有證據能力,其實僅須注意下列5大原則:

(一)於事故地點適當距離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或其他明顯警告設施

(二)拍攝全景,以標線為基準,於前、後方將事故車輛與周邊設施(如標誌、號誌、電線桿等)攝入

(三)拍攝碰撞點、車損部位及掉落物等跡證

(四)儘速將車移置安全地點

(五)拍攝及移車全程注意安全,就能避免事故現場車流回堵,讓警察更快到場處理,也更能保護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隊呼籲,無人傷亡輕微車禍 可用手機直接拍攝後,先將車輛移至他處以免影響交通。(記者吳昇儒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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