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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3法官風紀出包送監院 司法院:18日正式說明

2021/01/16 22:33

外傳司法院將移送三名法官到監察院審查。(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調查佳和實業董事長翁茂鍾與法官不當交往案,已約談20名現任、退休法官,外傳多人違失時點雖已罹於時效,但司法院不排除追回「一等司法獎章」,另有3人仍在懲戒時效內,將移送監察院審查。司法院表示,目前無法對於傳聞進行任何評論,正式調查結果將於18日對外公布,請外界以司法院發布的消息為主。

司法院15日公告,18日早上11點將召開記者會說明調查結果,但有媒體16日先爆料,司法院約談現任法官7人,包括優遇大法官蔡清遊、最高法院庭長陳世淙、優遇庭長謝家鶴、最高行政法院庭長鄭小康、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金圍、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另約談13名退休法官,分為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最高法院前庭長顏南全、洪昌宏、吳雄銘及花滿堂、最高法院前法官劉介民、高院前庭長尤豐彥及林金村、台南高分院前法官曾平杉、陳義仲及黃崑宗、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台南地院前法官蘇義洲。共20人全被認定有違失。

其中蔡清遊、吳雄銘、謝家鶴、尤豐彥與林金村曾獲得「一等司法獎章」,該獎章要服務滿35年才有機會頒給,被視為最高榮譽。爆料稱,司法院將破天荒追回獎章以處理風紀。

有法官單純跟翁茂鍾飲宴;有法官除了吃飯,還收受襯衫等禮品;有法官則與翁頻繁交往,卻承審其涉訟案件;還有法官與翁餐敘,並購買其公司股票。爆料指出,司法院認定林奇福、顏南全、蘇義洲、吳雄銘、曾平杉、陳義仲、林金村與洪佳濱等8人情節重大,應移送監察院彈劾並懲戒,但因其中5人已超過10年懲戒時效,故只移送曾平杉、陳義仲、林金村三人。

另外12人情節較輕,未達懲戒門檻,原應以行政懲處,但因違失時點距今已超過,罹於5年時效,司法院亦無權懲處。

爆料指出,曾與翁茂鍾吃飯的法官與檢察官各逾50人,司法院為了止血,只約談和翁吃飯超過5次、禮品收超過3件且承審過其案件的法官,餘不予調查,輕輕放過。

針對爆料內容,司法院回應「無可奉告」,並指秘書長林輝煌已訂於18日早上11統一說明,目前調查報告尚未定稿,請外界以司法院版本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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