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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看小孩看不到 「高雄劉文聰」提柴油淋前妻

2020/12/18 15:55

高雄楊姓男子生氣前女友不讓他探視小孩,竟把柴油淋在前女友頭上。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楊姓男子和謝女交往後未婚生子,兩人關係交惡後,謝女聲請保護令阻止楊對她的騷擾,楊想去探望小孩多次被拒,竟拿一桶柴油淋在謝女頭上,還合理化自己的行為,辯「自己只是想要一個完整的家」、「難道警察要去抓人可以不用帶槍嗎?」被高雄地院依違反保護令判刑1年,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楊男和謝女交往多年並同居在一起,兩人沒有夫妻之名卻有夫妻之實,前年8月還生下一個兒子;孩子出生後,兩人感情起了變化,不到半年就鬧分手,孩子雖然由謝女負責照料,但楊男仍保有親權,可隨時探望小孩。

不過,楊、謝兩人分手時鬧得不愉快,謝女還去聲請保護令禁止楊接近她,楊男想要看小孩卻看不到,氣得當街強押謝女上車,謝女趁停等紅燈時逃跑向路人求援;楊不死心想潛入謝女住處,但因沒有鑰匙開門,他拿打火機燒紗窗,把紗窗燒出小洞後,伸手打開紗門內側鐵栓時,在屋裡的謝女聽到聲響查看,楊見事跡敗露趕緊逃跑。

今年6月24日下午,楊又跑到謝女家準備搶走小孩,他看到楊女抱著未滿一歲的兒子被謝女抱出門,他立即上前把孩子強搶走,謝女出手抵抗時,楊拿出預藏裝有柴油的保特瓶就朝謝女頭上淋去,路人見到兩人在馬路上爭執報警後,楊只好把小孩還給謝女逃離現場。

高雄地院審理時,楊男坦承犯行,但辯稱自己只是想要有一個完整的家,他只是想用這些行為來挽救自己的家庭、如果不帶柴油等物品,謝女怎麼會讓他看小孩?難道警察要去抓人可以不用帶槍嗎?法官認為他未能深切理解自身行為之不當,依違反3次保護令共判他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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