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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攜幼兒輕生獲救 中市社會局:已列為兒虐案

2020/09/25 16:39

離婚仍同住的夫妻帶兒子在房間內輕生,被送醫急救。(記者歐素美翻攝)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台中市大甲區今天上午驚傳離婚夫妻攜幼兒輕生案,3人被緊急送醫急救後生命跡象穩定,社會局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指出,父母行為已經違反《兒少法》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已列為兒虐案,為兒少保案件,將開案追蹤輔導,由於男童其他同住家人有祖父母、大伯,均有照顧意能力及意願,也不會讓他與父母單獨一起,出院後將由家屬接回照顧。

男童父母帶他輕生,台中市家防中心主任侯淑茹說,男童父母已經違反《兒少法》並被列為兒虐案,社會局應為男童應緊急保護、安置等處置,目前社工初步釐清案情,評估家屬有照顧意願及能力,可24小時保護男童,並承諾不會讓男童單獨和父母在一起,父母也願意配合安全計畫,故由家屬提供男童出院後照顧。

這對離異仍同住的夫妻9歲兒子今天上午被男童的阿嬤發現躺在房間內,房內放著碳盆,3人送醫急救給氧及點滴治療,生命跡象穩定,警方初步研判輕生可能是經濟因素。

侯活茹說,男童父母行為已經違反《兒少法》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後續也將開立親職教育處份,待這對父母出院後,會提供家庭處遇服務,提升父母兒少權益知能及親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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