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吃檳榔討債 債主妨害自由遭判7個月
2020/08/16 00:34
王姓男子為了向陳姓男子討債,逼迫他吃檳榔、錄影,被依妨害自由罪嫌判處7月徒刑。(記者王捷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陳姓男子疑似去酒店沒付錢,王男替他代墊後,陳男卻神隱沒還錢,今年4月兩人在路上相遇,王男將他押到郊區,脅迫他吃檳榔、錄影稱自己「究唱秋」,並PO上IG加上戲謔文字:「我請他吃檳榔他還要告我 壞壞」,雖然王男自認是請陳男吃檳榔,但法官從影片中看見陳男表情明顯不開心,加上王男在錄影片前還被打,因此依妨害自由判處7月徒刑。
王男跟陳男曾是同學,但疑似因為到酒店消費讓兩人有財務上的糾紛,陳男自此後就四處躲著王男,但家人有熟識的朋友在警察機關,因此要他到警察機關找王男一起來調解,但王男認為陳男到警察機關對他提告,因此在去年4月他在一間魚湯店外看到陳男落單,抄起地上的木棍就追打陳男。
王男之後將陳男押上車,並將陳男帶到產業道路偏僻處,陳男自稱他遭王男拿球棒、木棍毆打,還逼迫他吃檳榔、下跪,王男在旁拿手機錄影,要陳男說出欠錢的經過,還要陳男自稱自己「究唱秋」,這些影片王男全部PO在IG上供其他人觀看。
王男被逮後嚷嚷:「我請陳男吃檳榔他還告我」,但法官認為陳男吃檳榔的表情明顯不悅,且王男還將影片PO上IG以戲謔文字,顯見法治觀念偏差,行為手段惡劣,當應給予相當懲罰,因此以傷害、妨害自由判處7個月徒刑,而陳男同時也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要王男討錢討不成,還要面對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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