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今公布 司法院長:組院際協調平台
司法院長許宗力表示,將籌組跨院際協調平台。(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總統蔡英文今天(12日)公布「國民法官法」,預計2023年元月正式運轉,身為法案重要推手的司法院長許宗力表示,這是我國司法史上最重要的里程碑,需要司法院、行政院、律師界的相互協助,組成跨院際協調平台負責推動工作,已請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擔任召集人,期能順利上路。
立法院7月22日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今天(8月12日)公布,正式成為我國司法制度的一環,許宗力指出,制度上路前,司法院、行政院、法務部、律師界等各方將攜手合作,致力落實各項推動工作,由林輝煌擔任召集人,組成跨院際協調平台,視制度推動過程中的需求,協調法務部及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提供必要協助,共同促成國民法官法順利施行。
許宗力強調,國民法官不是橡皮圖章或人形立牌,而是合議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因此,「國民法官法」做出必要的制度改革,其中的「起訴狀一本主義(證卷不併送,審理前法官不會看到證據)」,要讓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立於資訊平等的出發點;「集中審理、速審速結」,要讓國民法官能夠儘速完成任務、回歸正常生活;「證據裁定制度」則是要讓國民法官不會受到非法證據的污染,能夠更公正地進行審判。
許說,這些制度,原本都在學界、實務界倡議已久,藉由「國民法官法」的施行,終於有實現的一天,未來,這些制度更可能擴及到其他刑事審判程序。
他認為,「國民法官法」是我國司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台灣從1987年解嚴以來,司法經歷過許多關鍵時刻,舉凡1999年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2017年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都是司法向前邁進的努力與嘗試,過去司法改革的重點是追求司法的獨立,而現階段司法改革的重點,則是維持司法公正、獨立的同時,展開與國民的對話,「國民法官法」正是此一階段司法改革重點的具體展現。
「國民法官法」規定,從2023年1月1日起,所有年滿23歲的國民,都有機會走進法院,坐上法檯、擔任國民法官,聽取檢察官與被告的陳述、證人的證詞,審閱證物,然後與法官共同討論,從不同的社會經驗及專業知識出發,來分析、交流案情,最後依照法律的規定,作出同時兼顧法律與國民期待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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