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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誆董座買上億豪宅承諾「保證買回」 基泰建設總經理被訴

2020/05/27 11:30

台北地檢署依涉犯詐欺取財罪起訴基泰建設總經理馮先勉和2名基泰員工。(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基泰建設總經理馮先勉為賣出旗下建案1.3億豪宅,向有意購買的春源鋼鐵董事長蔡錫奇,承諾「3年包租並保證買回」,期滿後,蔡認為房價下跌,要求基泰買回,基泰卻不願履約,蔡認為受騙提告,台北地檢署今依涉犯詐欺取財罪起訴馮和2名基泰員工。

起訴指出,2012年間,馮先勉負責基泰建設在公館商圈推出的「基泰台大」建案銷售業務,蔡錫奇有意購買該建案17樓的房子,但當時每坪開價138萬元,蔡覺得價錢過高而打退堂鼓;馮得知此事後,認為蔡資力豐厚,若他買下建案房子,在名人效應加持影響下,建案應可提早售罄,因此提出「3年包租及3年附條件保證買回」投資型契約方案,承諾每年以購屋總價3%,向蔡承租房屋,3年後若蔡無意繼續持有,願原價買回。

2013年11月,蔡錫奇心動簽約,以1.3億元購買建案17樓1戶與車位的買屋契約,3年期屆滿後,蔡評估該建案房價下跌,每坪價格跌至60萬元至98萬元不等,不甘損失數千萬元,想找基泰履約買回房子,但馮卻不願負責,2016年12月怒而提告。

庭訊時,馮先勉與下屬李姓行銷部經理互推,馮辯稱,此交易是李女負責,相關條件也是她與蔡談妥,當時就曾提醒李女,蔡是投資客,如賠錢就會提告。

檢方依據雙方簽訂的買屋契約、保證協議書,認定此案由馮主導,痛批馮事後還將責任推諉給下屬,行為惡劣;而同樣挨告的基泰建設董事長陳世銘,檢方認定公司屬分層負責,不能僅憑契約蓋有董事長印章就認定其參與犯罪,加上無證據證明他有參與此案,因此將他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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