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選案逆轉!宜蘭縣議員林騰煌 確定當選有效
2020/03/04 13:07
國民黨籍宜蘭縣議員林騰煌。(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國民黨籍宜蘭縣議員林騰煌,被控買票,宜蘭地檢署依涉嫌違反選罷法「投票行賄罪」起訴,並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刑事一審宜蘭地院將他判刑3年2月,但二審高等法院上月6日逆轉改判林無罪;當選無效之訴一審也是判林敗訴,但今天高院二審又判林逆轉勝,林騰煌確定當選有效。
林騰煌現年70歲,曾任蘇澳鎮代會副主席、連任蘇澳鎮長,卸任鎮長後,2018年參選蘇澳選區縣議員,雖然當選,卻被控賄選。去年7月宜院民事一審判林騰煌當選無效之後,內政部發函宜蘭縣議會將林停權,如今林確定當選有效,將可復職,重回縣議會。
宜蘭地檢署指控,2018年縣市長與議員等「五合一」大選前夕,林騰煌透過蘇姓女樁腳,以每票1000元代價向選民買票,蘇女雖否認幫林騰煌買票,但有張女、林男2位選民證稱,林騰煌投票前到林男住處,以每票1000元、共5000元代價,尋求林一家人支持。
檢方獲報,指揮警、調搜索林家與競選總部,查扣選民名冊,投票日前夕聲押禁見獲准,選舉結果林仍以5275票當選縣議員。
高院民事合議庭今認為,全案只有張女、林男2人的片面陳述,以及被扣押的5000元賄款,但張女對於賄款放置地點、收錢後的行程等,前後說詞不一,且她也承認曾與林騰煌的乾兒子有車禍糾紛,認定她證詞偏頗,不足採信。
另一證人林男對於交錢地點、是否收錢、有沒有把錢交給妻子等,也與林妻的說法不同,林妻和女兒並未親眼看到林男收賄,而是聽林男講的,2女證詞屬傳聞證據,不能採信。高院因此認定檢方舉證不足,判廢棄一審判決,改判駁回宜檢之訴,由於是二審二決,不得再上訴,林騰煌確定當選有效。
-
宜蘭縣議員林騰煌被控賄選 高院改判無罪
-
林騰煌涉買票逆轉判無罪 競選對手:太離譜了吧
-
林騰煌涉賄選收押 國民黨宜蘭縣黨部批:檢方自由心證
-
林騰煌、賴良洲起訴!蘇澳落選頭有機會遞補 頭城另有變數
-
每票1千自己買 國民黨宜蘭縣議員林騰煌被判3年2月
-
富蘭克林:美國非投資等級債 提升您的投資勝算
-
國民黨宜縣議員候選人 涉賄被收押
-
新莊警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涉收賄 5萬元交保
-
周玉蔻境管衝桃機被攔下 蔡玉真也因亂爆「滾床單」限制出境
-
追債10萬害50年老友撞樹亡 台南國民法官判9年
-
砂石車閃避貨車 休旅車遭波及卡台74線護欄
-
男子購物後9分鐘 猝死仁德區超商外
-
台中鋼鐵廠工安意外 工人燒燙傷送醫
-
北檢華山園區設攤 檢察長王俊力提5大防詐要點
-
11/29 大樂透、今彩539獎號出爐啦!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