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大15歲少女肚子 他被控妨害性自主不起訴的原因是...
2019/09/11 13:09
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予高男涉嫌妨害性自主案件不起訴處分。(示意圖)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高姓男子2017年10月15日與當時僅有15歲的A女發生性行為,隔年7月,A女產下1名男嬰並對高男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高男說,A女或說自己18歲了、或說自己滿16歲,他根本搞不清楚A女幾歲。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予高男涉嫌妨害性自主案件不起訴處分。
2017年間,高男(21歲)與A女在臉書上相識並交往,同年10月15日,兩人與朋友在復興區住處喝酒後,發生性行為。後來兩人分手,A女獨自於去年7月間產下1名男嬰,她帶著男嬰的出生證明報警,指控高男在她僅有15歲時,與她發生性行為,已涉妨害性自主罪嫌。
高男到案後供稱,他與A女是合意發生性行為,而當時A女先告知他「她已經18歲了」,後來又改口「她滿16歲」,讓他根本搞不清楚A女到底幾歲。
檢方說,A女提告後,檢方數度傳訊未果,也聯絡不上她,因她沒有提供其他積極事證,不能憑她的單一指訴,追究高男的刑責,今天偵結,已予高男涉嫌妨害性自主案件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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