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戀分手不成勒死女友 棒球教練陳威成兒子判無期定讞
2019/06/20 16:56
勒死心輔師女友,陳威成兒子陳明峰被判無期徒刑定讞。(資料照,記者楊政郡翻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知名職棒教練陳威成之子、台灣體大學生陳明峯,前年1月就讀國立台灣體育大學期間,與同校42歲心理輔導老師鄭欣怡「師生戀」交往,但感情生變,陳男另結新歡並提議分手,談判時竟持球棒重擊鄭女頭部、雙手勒頸,再以塑膠袋套頭導致窒息死亡,棄屍仁愛鄉路旁;一、二審都依殺人、棄屍等罪判處陳明峯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陳明峯2013年間因競選學生幹部失利,因情緒波動,學校安排鄭欣怡幫他心理輔導,後來陳明峯報考同校研究所,但家人不支持,2016年初鄭女開始金援陳生學費,並幫他付房租與生活其他開銷,2人因關懷而生愛,進而交往。
但陳明峯終敵不過年齡差距,同年10月結交年齡相仿的年輕女友,與鄭女談判分手,但又面臨經濟壓力,不想還她錢,萌生殺意以消除「錢債」和「感情債」。
2017年2月,陳生假意安排與鄭欣怡要去花東旅遊,6日上午他到鄭女的衛道街租屋處整理衣物準備出發,但他再次提到分手,兩人爭吵,陳竟用球棒重擊鄭女頭部,鄭女倒地後,陳生抓住她的衣領,再以球棒重擊鄭女頭部2下,雙手勒緊頸部數分鐘,但發現還她有心跳,再以塑膠袋套頭至窒息死亡。
陳明峯確認鄭女斷氣後,拿走她皮包內的7400元外出租車,隔天凌晨返回現場,以塑膠袋包裹屍體,載至仁愛鄉台14甲線棄屍路旁。
一、二審都判陳明峯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認定,陳男只因鄭女不願分手,擔心她揭露2人師生戀情金錢關係,竟殘殺鄭女並遺棄屍體,惡性重大,但考量到案後坦認犯行,並向死者家屬表達悔意,尚未全然泯滅人性,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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