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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酒駕警被記過調職 單位主管連坐被拔官同仁叫屈

2019/03/18 19:45

高雄湖內警分局警備隊張姓巡佐一年內二度酒駕,並拒絕酒測,被記過調職,主管也被連坐處分。(記者蘇福男攝)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市湖內警分局警備隊巡佐張啓峰日前在屏東拒絕酒測,1年兩度酒駕,市警局今宣布調職,改調三民二分局仍任巡佐職;主管警備隊長李幟成受連坐波及,改調小港分局警務員,同仁紛紛叫屈,因張男住屏東又多次酒駕,相關單位坦言難以列管督核他。

高雄市警局今天發布連座後的警備隊長人事案,楠梓分局警備隊長呂建發調湖內警備隊長、湖內分局行政組警務員黃立凡調陞楠梓警備隊長,湖內分局警備隊長李幟成調小港分局警務員,湖內分局巡佐張啟峰調三民二分局巡佐。

湖內分局除依違反「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對酒駕巡佐張啓峰記兩支小過,調離現職,並列為汰除對象,直屬主管也連帶記一支申誡處分,也被連坐拉下主管職務。

張啓峰原服務於仁武分局,去年9月13日酒駕在屏東被攔檢,酒測值達0.67毫克,依公共危險罪移送,不料,今年3月9日深夜十點多,家住屏東的張員輪休在家飲酒後,騎車外出吃消夜,被屏東警分局員警攔檢,張員因全身酒味被要求酒測,因拒測遭依法扣車並開單告發,事後查知張男服務於高市湖內分局,新人事案明天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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