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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教練偷拍女大生洗澡 花20萬元換緩刑

2018/07/26 14:31

屏東市國民運動中心簡姓健身教練利用手機偷拍女大生沐浴被抓,花20萬元取得被害人和解,換得緩刑機會。(記者李立法翻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市國民運動中心簡姓健身教練,在女盥洗室天花板放置手機偷拍楊姓女大生沐浴,結果被女大生發現報警處理,簡男不僅丟了工作,還被檢方依妨害秘密罪起訴,屏東地院審結,認為簡男具悔意,並以20萬元與楊姓被害人達成和解,給予緩刑機會。

屏東市公所委外經營的國民運動中心,今年3月間爆發偷拍風波,一名楊姓女大生運動完後在3樓女盥洗室沖澡,卻發現天花板放著一支智慧型手機,驚覺被偷拍,趕緊穿上衣服並報警處理,事後查出放置手機是受僱於國運中心的簡姓健身教練,市公所為此要國運中心經營廠商嚴加查辦。

檢警調查發現,簡男3月10日早上至國運中心3樓女姓盥洗室調整熱水水溫時,見剛運動完的楊姓女大生欲使用該盥洗室,竟起色心,將他持有的智慧型手機架設在盥洗室天花板上,並開啟錄影功能,然後告訴楊女,熱水已調整完成,可至該盥洗室沖澡,楊女不疑有他,結果被簡男拍下她沐浴時的祼身畫面。

簡男事後坦承犯行,國運中心隨即將他解僱,因該中心運動人潮不少,此案爆發後,讓許多經常前往運動的女性感到不安,偷拍色狼竟是國運員工,十分離譜,說不定還有其他不知情的民眾受害,要求市公所嚴加督考營運廠商。

簡男被檢方起訴後,法官認為簡男犯後態度良好,為彌補其造成的傷害,除積極向楊姓被害人道歉,並賠償20萬元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妨害秘密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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