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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右轉比未繫安全帶罰輕多 竟誣告警偽造文書更慘

2018/07/24 09:04

警方攔查車輛。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陳姓女車主疑紅燈右轉被攔查,龔姓警員發現她未繫安全帶開單,她事後得知前者比後者罰款少很多,反而控告員涉嫌偽造文書,理由是有繫安全帶,案經高雄地檢署處分不起訴後,龔員請求50萬元精神撫慰金,高雄地院判決陳女給付15萬元。

據了解,警員因辦案或取締違規挨告時有所聞,但自認名譽、人格受損,提起民事求償,卻相當罕見。

前年11月15日21時30分,陳姓女子開車行經高雄市苓雅區,疑似因紅燈右轉被盤查,龔姓警員發現她未繫安全帶,開單告發後,反遭對方控告涉嫌偽造文書,理由是陳女有繫安全帶。

案經高雄地檢署認定罪嫌不足後,龔員認為陳女是故意栽贓,並導致他名譽、人格受損,精神造成莫大痛苦,憤而提起民事求償,要求賠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

陳女則辯稱,她闖紅燈右轉而非未繫安全帶,所涉犯誣告罪部分尚未確定,想請檢察官釐清案情,沒有誣告意圖。

法官調查,據陳女刑事告訴狀指稱,事後得知紅燈右轉比未繫安全帶罰款少很多,有點受騙感覺等語,可見她確因遭舉發而心有未甘提告,主觀上具有使龔員受刑事處分意圖明確,另審雙方經濟狀況等情形,認定她給付15萬元比較合理。

據交通違規罰則規定,小型車紅燈右轉罰600元,一般道路未繫安全帶罰1500元,若在高速公路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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