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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遍北中南大學 樂器大盜判刑

2018/07/09 12:07

樂器大盜鄭剴文被嘉義地院依竊盜罪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資料照)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樂器大盜鄭剴文前年8月起潛入東海、東華、嘉義、真高等四4所大學偷竊學生小提琴、薩克斯風等昂貴樂器,並將樂器流入日本銷贓,被嘉義縣警方查獲,鄭男落網後供出犯案始末,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嘉義地院依竊盜罪判鄭男1年刑,得易科罰金,1000元 折算1日。

鄭男(47歲)在花蓮兼職旅遊司機暨導遊,就讀國中時曾參加樂隊,具樂器辨識能力,因積欠銀行信用卡約百萬債務,鋌而走險於4年前曾犯下花蓮慈濟大學樂器竊盜案。

判決書指出,鄭男於8月24日在台中東海大學偷得1支法國低音號樂器,銷贓得手15萬日幣;9月8日在花蓮東華大學行竊小提琴1把,賣得2萬5千元;9月14日至嘉義大學民雄校區行竊小提琴2把與薩克斯風3把,薩克斯風3把共得手44萬5千元日幣,小提琴2把未變賣;9月30日在新北市真理大學偷竊中提琴1把。

嘉義縣警方接獲嘉大報案後進行偵辦,學生也透過外籍老師協尋,外籍老師在某網站看到有人兜售二手樂器,意外發現嘉大失竊樂器,警方查出贓物在日本東京新宿地區的某樂器行,被賣給不知情的人士,並鎖定鄭男涉有重嫌,循線將他查獲,被害人則自費遠自日本購回失竊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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