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刑事案件量刑參考會議 聚焦8大主軸
司法院召開「刑事案件量刑參考要點草案諮詢會議」。(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4日召開「刑事案件量刑參考要點草案諮詢會議」,邀集法務部、律師、學者、法院代表共同討論,主軸聚焦在8大面向,揭示避免法定要件重複評價、兼衡有利不利、罪責、比例及平等等原則,使裁量明確化,司法院表示討論熱烈,將把這些意見納入修法參考。
會議主席為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與會委員有臺灣大學周漾沂教授、輔仁大學張明偉教授、法務部陳玉萍主任檢察官、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李海龍檢察官、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賴彌鼎律師、台北律師公會王怡婷律師以及最高法院、高等法院與地方法院代表,共同討論司法院提出「刑事案件量刑參考要點草案」。
司法院指出,為提升量刑妥適性、改善量刑歧異現象,並增加量刑可預測性,陸續製作出「量刑資訊系統」、「量刑趨勢建議」、「量刑審酌事項參考表」,以供法官於量刑時使用。本次的「刑事案件量刑參考要點草案」,則希望能深化量刑與定刑理論,並提醒法官於量刑及定應執行刑時宜注意之處,使裁量原則明確化。
草案主要包括了宣告刑之裁量及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2部分,在宣告刑之裁量部分,草案除揭示避免法定要件重複評價原則、兼衡有利不利原則、罪責原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之外,亦提示法官於審酌行為人之責任及《刑法》第57條各款事由時,宜注意之事項,並建議法官於量刑時宜參酌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量刑趨勢建議及量刑審酌事項參考表,考量不同犯罪之量刑因子,因應各類犯罪之特殊性。
在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方面,草案提醒法官應留意法律內部界限,綜合考量行為人之人格與數罪之犯罪類型,並避免於定應執行刑時,重複評價《刑法》第57條所列各款事項。
4日的會議中,與會成員聚焦在8大重點,分為1、刑罰之目的是否包含應報目的、特別預防目的及一般預防目的;2、《刑法》第57條所列各款事由評價之方向及實務上遇到之問題;3、如何避免對於量刑事由的重複評價、過度評價及評價不足;4、罰金刑、易科罰金及併科罰金時應斟酌之事項;5、定應執行刑之目的及應考量之關鍵因素為何;6、實務上定應執行刑之困境及程序之檢討;7、量刑資訊系統、量刑趨勢建議如何輔助法官量刑及引用系統資料的效力;8、法官於判決書中宜如何敘明量刑理由等議題。
司法院指出,本次會議,經與會成員熱烈討論,從各級法院法官、檢察官、律師、學者的不同角度,剖析我國的量刑實務及理論,將依諮詢意見,進一步研究並修正本要點草案,期能提供更符合實務需求且具有可操作性的量刑及定應執行刑參考資料供各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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