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女來台車禍頸扭傷 小黃運將判拘、賠57萬
2018/05/02 19:30
新加坡籍的翁姓女子3年前來台擔任教育訓練講師,不料,搭載她的張姓小黃運將在新北市某下匝道處撞上前方轎車,導致她頸部扭傷等傷害。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徐聖倫翻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加坡籍的翁姓女子3年前來台擔任教育訓練講師,不料,搭載她的張姓小黃運將在新北市某下匝道處撞上前方轎車,導致她頸部扭傷等傷害,翁女案發後回星國就醫,跨海對張男提告,並求償200萬元,刑責部份,張男被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定讞,高等法院今判張男須賠償57萬5200元確定。
翁女指出,在某非營利組織任職,長年在世界各地擔任顧問和講師,並常到各國進行教育訓練。2015年9月10日下午,她搭乘張姓運將的計程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某下匝道處時,因張男未保持好安全間距,不小心撞到前方劉姓男子駕駛的轎車,導致她頸部扭傷、胸部、右肩等處挫傷,她因行程安排之故,先到北市馬階醫院就診後,即回國繼續醫治。
翁女主張,因此車禍意外,導致她有2個月無法工作,沒有收入,另外她飽受醫療和復健的痛苦,除醫藥費外,還要求賠償她精神慰撫金100萬元,總計200萬元。
運將張男表示,願賠償翁女在台醫療費用5948元,但翁女回新加坡後,事隔多日才到醫院看病,因此無法證明後續的醫療費用和此車禍意外有關,應無賠償必要,另依馬階醫院和亞東醫院診斷證明書所載翁女方傷勢,只須休養5天即可,不可能因病休養2個月之久。
高等法院依據醫院診斷翁女的資料、收費單據,今判張男須賠償57萬5200元確定。
-
小黃剪車小黃 運將爆氣持剪刀開打
-
運將帶槍還把小黃變「荷包蛋車」 太惹眼遭警攔GG了...
-
新店裕隆城週邊一天平均賣出1.8戶!
-
搭小黃稱沒錢付335元 易科罰金要4萬
-
嘉義市店家改造三年成果 推出二通圈散策地圖
-
司機禮讓行人卻遭檢舉重罰2.4萬 法官判決撤銷罰單
-
靜宜女大生「為愛加入緬甸詐騙集團」傳已在中國產子服刑完將回台
-
台中機車事故6月大男嬰亡 母將兒背在胸前被送辦
-
通緝犯遇警攔查竄入民宅 警圍屋逮人讓他在派出所過生日
-
騎機車玩手機撞死對向女騎士 男騎士判刑7月
-
高雄大貨車載超長鴿籠穿梭馬路險象環生 警認未申請臨時通行證將開罰
-
台電馬路人孔蓋殺人?高雄婦人騎車自摔亡 家屬怒提國賠
-
高雄湖內槍擊案1死2傷 開槍主嫌及3共犯落網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