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估得票非民調 議員確定告贏中選會
2018/04/20 16:42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綠黨桃園市議員王浩宇(見圖)的臉書文章是自估得票數,並非民調,判他勝訴免罰確定。(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綠黨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在前年1月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前,於臉書散布評論「民調」,中選會認定王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他開罰50萬元,他不服打行政訴訟抗罰,最高行政法院認為王的臉書文章是自估得票數,並非民調,判他勝訴免罰確定。
中選會前年9月間召開委員會議,針對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規定的案件進行審議,其中,中選會認定,該屆立委投票日是前年1月16日,而王浩宇卻於投票截止日前的1月7日至1月10日,在其臉書評論「民調」,指「目前可望拿到4%的綠社盟,只要多3%就有3席立委…」、「新黨目前不但確定會過5%,甚至可能上看12%,拿下3至4席不分區立委…」等內容,已違反選罷法第53條第2項「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的規定,而依該法第110條規定,開罰50萬元。
王浩宇不服被罰,提訴願被駁回後,打行政訴訟抗罰,王主張,臉書內容是自行預估選情,「若自行預估選情都不行,那政論節目選前10天都可關掉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依王浩宇臉書上文章整體觀察,客觀上可以認為是自行推估政黨的預估得票數與得票率,並非選罷法規定的民意調查資料,因而認定中選會開罰有違誤,去年7月撤銷原處分,判王浩宇勝訴。中選會不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王浩宇發佈內容應屬自行預估的選情,與民調不同,駁回中選會上訴,即王浩宇勝訴確定。
-
自由開講》國民黨違法民調 中選會看到了嗎?
-
選前10天引述民調 謝長廷被罰50萬元
-
品牌影響力再現 京城建設講座大獲好評
-
估得票數非民調抗罰勝訴 桃市議員王浩宇免罰50萬
-
選前LINE傳民調連結違法 裁罰50萬
-
面向台北101 大河景!板橋水岸首排「濱河帝景」夯
-
學者搶先公布選情預測失準 直呼尷尬別分享
-
選前只邀黃國昌、沒邀李慶華 三立被罰220萬元
-
游錫堃前助理涉違反國安法 2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
檢舉獎5萬 警署號召「全民斬車手」
-
搖晃嬰兒成殘 保母判關4年確定 民事賠1411萬
-
朱立倫妻舅高思博 曾幫鍾辦公聽會/立委:徹查助鍾文智者金流
-
鍾文智落跑》高院稱曾電詢 檢「沒印象」先自查
-
收百萬和雞血石/前高院庭長當司法黃牛 判2年
-
丟汽油彈燒艋舺龍山寺 抓到廟宇慣犯
-
玩具調包虎爺神像 竊賊還畫上虎斑紋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