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得票數非民調抗罰勝訴 桃市議員王浩宇免罰50萬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去年在立委選舉投票前於臉書公佈得票數和政黨資料,遭中選會開罰50萬,他不服打行政訴訟抗罰勝訴。(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議員去年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前,曾於臉書上發布選舉相關資料,被中選會開罰50萬元,他不服打行政訴訟抗罰,法官認定他自估得票數、非民調,判他勝訴。王浩宇說,50萬元能免罰,他真的很開心,畢竟那對年輕人而言不是一筆小數目。
中選會去年9月間針對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案件審議,其中王浩宇在投票日前10天到投票時間截止前,因在臉書評論選舉相關資料,遭委員們認定是評論民調,被依違反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開罰50萬元。
王浩宇遭罰後,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抗罰,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法官認為,從王浩宇臉書上的文章整體觀察,應是自行推估政黨的預估得票數與得票率,並非選罷法規定的民意調查資料,認定中選會開罰有違誤、撤銷原處分,全案還可上訴。
王浩宇說,訴訟期間,他提出連宋搭檔競選總統時,也曾預估選票卻未受到任何處分的案例佐證才能勝訴,贏得免罰重金的結果,實在很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