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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法官改判罰薪1年 司法院:不符社會期待

2018/03/12 10:43

針對涉及性騷擾女助理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獲司法院職務法庭從免職改判罰薪1年;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坦言,就連法官內部也不認同,此結果不符社會期待。(資料照)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涉及性騷擾女助理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獲司法院職務法庭從免職改判罰薪1年,引發社會譁然。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坦言,就連法官內部也不認同,此結果不符社會期待。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法案。多位朝野立委均關切陳鴻斌獲輕判。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表示,就法律上而言,職務法庭未必構成迴避,但是由法官審法官就應該更仔細,因為法官之間有學長、同學、同事關係,只要會引起懷疑,就應自請迴避。

曾任法官的民進黨立委周春米批評,這已有官官相護、隻手遮天的嫌疑。她表示,不只合議庭陪席法官謝靜慧不接受,表示要請辭職務法庭法官,受命法官陳志祥也有意見,司法院應該公開本判決的不同意見。她直指再審職務法庭將8大言行不檢減為3項,就是在欺負人,徹底忽略性騷擾的職場的惡意環境。

黃國昌也質疑,職務法庭的審判長應該是公懲會委員長,怎會由林文舟擔任?依「法官法」規定,職務法庭的代理次序,應由全體法官決定,該判決的代理次序已經違法。

呂太郎坦言,這個結論不只社會團體不認同,法官內部也不認同,確實不符社會期待,對於法官的言行應該有更高標準,未來會檢討迴避的標準,也會勸謝靜慧不要辭職。

他表示,這已是終審的結果,除非再審,否則無法翻案,目前只有監察院可以提出再審,若監院提出再審,會由下個職務法庭的合議庭來評議。

召委段宜康要求司法院趕快研究善後,並於下午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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