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低頭撿手機撞死騎士 判4年賠440萬
2018/03/09 19:34
王姓男子駕車低頭撿手機結果撞死前方機車女騎士,警方還測出王男酒測值超標達0.5毫克,被依過失致死及公共危險等罪送辦後,法官判處他有期徒刑4年,還要賠償死者家屬近450萬元。(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王姓男子駕車低頭撿手機結果撞死前方機車女騎士,警方還測出王男酒測值超標達0.5毫克,被依過失致死及公共危險等罪送辦後,法官判處他有期徒刑4年,還要賠償死者家屬近450萬元。
王男1年多前駕駛小客車行經內埔鄉科大路時,因為低頭撿手機,未注意車前狀況,撞上前方的尤姓女騎士,導致尤婦傷重不治,王男肇事後,還被警方測出酒測超標,依法送辦,死者家屬並向王男求償730多萬元等精神撫慰金。
法官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4年確定,民事部份則應賠償死者家屬443萬多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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