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撞死律師的莽漢被判死刑 律師妻:法官還公道
2018/02/26 20:17
遭撞冤死的黃政雄律師、女子李怡慧兩人家屬委任的四位律師對台南地院判凶嫌洪當興死刑都表達肯定之意。(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106年7月17日下午發生在台南地方法院西側門人車通道的駭人車禍命案,造成開庭律師黃政雄與委任女子李怡慧兩人重創身亡,涉開小貨車兇狠撞輾死兩人的李怡慧丈夫洪當興,去年被台南地檢署依故意殺人罪嫌起訴求處死刑;今天台南地院判洪當興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這也是律師在台南地院區內第1件遭當事人駕車撞死的慘案。
遇害的黃政雄與李怡慧兩人家屬委任的4位律師彭大勇、許雅芬及李合法、林媗琪在聽判後表示,已將判決結果告知家屬,兩位受害人家屬都肯定一審法官判決;其中黃政雄妻子感謝法官公正判決、還她丈夫一個公道,並說黃律師生前熱愛辯護工作,都用法治維護當事人利益,沒想到竟遭此橫禍,如今人命是喚不來了,希望大家重視律師的執業安全。
收押中的洪當興出庭聽判,他全程低頭不語,聽到被判死刑時也面無特別表情,聽判後還押。洪的律師說,會與洪討論後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據台南地院了解,洪當興收押後曾表示愧疚之意,並抄寫心經、地藏經等佛經,但始終否認有殺害兩人的犯意。
台南地院副發言人林臻嫻說明,合議庭法官認定洪嫌駕車衝撞、輾壓黃、李兩人,有殺人直接故意,依殺人罪處斷。洪雖有撥打119,但未向警方自首,不符自首減刑要件,死刑是我國現行有效刑罰之一,洪所犯故意殺人罪是公政公約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也符合聯合國批准公布的故意造成致命重大犯罪,洪駕車故意輾撞死兩人,手段兇殘、無認錯之意,同意檢方求處死刑。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蔡雅惠說,該院最近1次判處死刑是104年8月28日宣判的邱鼎淯強盜殺人案,但此案二審改判邱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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