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手拆車牌閃罪遭識破 小偷竟酸警:你會當官
2018/02/14 00:26
警方在鄭男車上起出4面贓車車牌。(記者王捷翻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41歲的鄭姓竊嫌是經常出入監獄的老江湖,13日凌晨他連犯3起住宅竊案被逮,警方問到他如何偷車牌時,鄭男自知,若攜帶工具犯案會被認定為加重竊盜,為了閃罪,他誆徒手就能轉動螺絲帽,資深的偵查佐見狀,要他現場示範,若拔得下來就不用加重竊盜,最後換鄭男語塞,甘拜下風認罪,還酸偵查佐說以後會當官。
鄭男清一色是毒品、竊盜前科,13日凌晨他開著贓車、懸掛贓車車牌,還帶著自製的魚竿加掛勾連犯3起竊案,因為車牌被通報失竊,鄭男才被警方攔下來,警方透過監視器畫面得知,鄭男專找邊間、將鑰匙掛在車庫的透天厝行竊,將釣竿從防盜鐵窗伸入勾出鑰匙,再把開透天厝的鐵捲門,入侵住宅行竊,並偷走轎車與車牌。
警方為了讓鄭男自行供出釣竿式犯案工具,問他為何隨身攜帶釣竿?豈料遭鄭男反嗆,他自己是漁夫,揹著釣竿在身上很正常,他也不會問警察槍從哪裡來,讓年輕警員一時語塞,直到看到監視器畫面,他才坦承犯行,警方在贓車中起出4面車牌、紅酒、攝影機、吉他、瓦斯爐、扳手等等贓物,並在他身上起出安毒吸食器。
鄭男竊案移送到偵查隊後,偵查佐發現對於贓車車牌鄭男交代不清,詢問鄭男如何偷到車牌時,鄭男為了閃避加重竊盜罪,誆稱車牌是徒手轉下螺絲帽偷的,但偵查佐不相信,要鄭男現場拔警車車牌示範,讓鄭男當場臉臭,嗆警,一定要這麼仔細?
偵查佐對鄭男說,他會錄音錄影,證明鄭男有神力,如果拔得下來就不會以加重竊盜偵辦,最後鄭男認罪,還酸警,以後該偵查佐會做大官,訊後警方將他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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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姓男子被逮後,遇到資深偵查佐才甘拜下風。(記者王捷攝)
鄭男犯案用的釣魚竿。(記者王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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