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打臉酒駕零容忍?酒測值0.26 法官接連判無罪
2018/01/09 00:00
宜蘭縣2名男子酒測值0.26毫克,法官以檢測儀器可能有誤差判無罪。圖為警方攔檢畫面,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江志雄翻攝)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縣洪姓及何姓男子涉嫌酒駕,呼氣酒測值都是0.26毫克,法官認為酒測儀器會有誤差,有可能未達0.25毫克法定刑罰標準,均判無罪,諷刺的是洪男2度酒駕,何男第3度酒駕被查獲,判決結果被質疑打臉「酒駕零容忍」。
2案被告均有公共危險前科,44歲洪姓男子、81歲何姓老翁,去年底分別在宜蘭縣內酒駕,遇上警方攔檢,呼氣酒測值每公升0.26毫克,被警方移送法辦,檢察官偵結起訴,宜蘭地方法院最近無罪審結,檢方不服判決已上訴;宜蘭地院回應,基於審判獨立原則,尊重承審法官的見解。
判決書指出,宜蘭縣警局使用的呼氣酒精測試器所附技術規範規定,酒精濃度小於每公升0.4毫克時,檢查公差(允許誤差範圍)是正負0.03毫克,換言之,駕駛人被測得0.25毫克,實際酒測值可能介於0.22到0.28毫克,洪男及何男測試值0.26毫克,有可能未達刑罰標準。
承審法官認為,洪男、何男接受警方呼氣酒精測試結果,扣除可能存在的檢查公差後,不能排除2人在騎車、開車時的呼氣酒精濃度,未達0.25毫克刑罰標準,依照「罪證有疑、利於被告」證據法則,做出無罪判決。
去年10月,台南也有類似判例,陳姓男子酒後騎車被攔查,酒測值0.26毫克,台南地院認為只超標0.01毫克,酒測儀器可能有誤差,判陳男無罪,當時招致嚴厲批評。宜蘭地院現在接續做出無罪判決,2名被告還有酒駕前科,因此更添爭議。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宜蘭警方經常實施酒測攔檢勤務,嚴格取締酒駕。(記者江志雄翻攝)
宜蘭警方採用的呼氣酒精測試器,定期作檢驗,盼減少誤差。(記者江志雄翻攝)
-
疑KTV酒後悲歌 女保險員自撞電桿身亡
-
醉鴛鴦酒駕 撞斷電線桿
-
華南銀行推動公平待客 擁抱年輕客戶的挑戰
-
開車喝高粱 稱鬱卒紓壓
-
「陳喬恩酒測0.67不嚴重」 康凱提油護航 挨諷幹話王
-
著名中醫師指點 翁家明打通任督脈全靠這關鍵
-
開進口車違停機車格 富二代抽K菸被逮:求別讓家人知道
-
桃園轎車內側車道違規右轉 不服制止竟碰撞義交
-
販賣少女援交淫片大賺238萬 「創意私房」會員獲准假釋
-
陳姓男子在成功鎮小馬部落海邊溺水死亡
-
周典論涉連署收賄案首開庭「身體不適」一度休庭 律師請求交保
-
一夜致富看今晚! 4/16大樂透、今彩539開獎囉
-
財神到!4/16大樂透、今彩539頭獎各開1注 獎落台北
-
空軍砲兵士官嘿咻熟睡女網友 辯主動脫衣下場曝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