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猥褻4歲兒3年 263罪判790年執行15年
2017/12/27 15:21
新北市一名父親連續3年對兒子強制猥褻,士林地方法院依263罪判刑790年,合併應執行15年徒刑。(資料照,記者黃捷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新北市1名父親,以檢查是否發育健全為由,玩弄4歲兒子的生殖器長達3年,直到父親另對女兒犯下妨害性自主案件,在社工訪查家庭狀況時,才驚覺他也有對兒子下手。士林地院依對未成年犯強制猥褻共263罪,判刑790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該父親為滿足自己性慾,從2006年間兒子只有4歲起,經常佯稱檢查兒子生殖器是否發育健全,違反兒子意願抱坐在大腿上,一邊以右手操縱滑鼠玩電腦遊戲,一邊以左手伸入兒子褲子內撫弄生殖器,頻率約每週2次,每次時間長達1、2個小時。
該父親犯行就這樣持續3年之久,估計至少犯下263次,兒子也沒有求援管道,直到2015年11月間父親另對女兒犯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學校老師發覺報警,社工訪查時詢問兒子與父親的相處狀況,兒子才說出被猥褻的過程。
該父親雖承認犯行,但稱他真的只是想了解兒子包皮生長狀況,並非對兒女或其他兒童有性幻想或性衝動,不論婚前還是婚後,都只與成年女子發生過性關係。
合議庭另裁定榮民總醫院評估該名父親,鑑定結果顯示他沒有精神疾病,也無戀童症等性偏好症狀,雖然整體智能表現分布在中下,但大致具備應付社會生活所需的學習、判斷能力,無刑前治療的必要。
法官痛批該父親為逞性慾,不僅未負保護教養責任,反濫用兒子對父親的信賴感,長期且頻繁對兒子強制猥褻,行為令人髮指,但審酌他認罪,且離婚後已與兒子分居,依連續對未成年犯強制猥褻,1罪判4年,262次對未成年犯強制猥褻罪,1罪判3年,共263罪總計判刑790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
-
伴娘慘遭10男脫衣猥褻 惡狼大言不慚:這是習俗!
-
小六女童慘遭惡父伸狼爪 4年性侵137次
-
一站連結衛武營 O9捷運概念宅當紅
-
女童遭猥褻 胸罩驗出父兄DNA
-
情堪憫恕? 色保全硬舔小四女童胸部竟獲減刑
-
2024大溪大禧百工百業踩街 體驗沉浸式祭典
-
男主管猥褻醉下屬 要關8月還要賠60萬
-
10個人跟1個人讓你選 繼父恐嚇「抓妳賣淫」伸狼爪
-
清晨家門前遇襲!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遭近距離槍殺身亡
-
紅燈急停超越停止線 駕駛被揪出持有毒品送法辦
-
「88會館」宴飲申誡1次 警局2高官不服提告敗訴
-
81歲婦人竟到超商索取住家鑰匙 店員秒發現不對勁報警
-
出遊遇午後雷陣雨 車失控撞斷電桿 尖石交通受阻3小時
-
鴛鴦盜騎Ubike犯案、侵入飲料店偷走8千元 警循線逮2人送辦
-
百家樂賭場佯裝「暫停營業」 找OL短裙女荷官吸引賭客
-
漁會理事長林士傑遭槍殺 女兒南市議員林依婷帶孕泣不成聲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