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又霸凌 懲戒法院前院長 再送懲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又被監察院彈劾。(資料照)
言語不當、刁難請假 霸凌兩名女部屬
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繼前年涉性騷被監院彈劾之後,又涉霸凌兩名女部屬,監察院昨通過審查監委王美玉、高涌誠調查報告,認定霸凌成立,逕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與正在審理中性騷案併案審理。
監委調查發現,李伯道涉以不當言語、刁難請假等方式,霸凌該院女性工友及科長,李伯道對於部屬請假、蒸便當及洗便當盒、無法及時提供電話號碼、和同事說話,以及處理院長室換氣密窗、職務宿舍噪音等事項,予以苛刻要求或任意責罵。
監察院認定霸凌成立
監委調查發現,李伯道曾在下屬請假時質問「有說過不要隨便請假」、「沒有人利用上班時間去掃墓,我們法院工作太輕鬆了」,或斥責「跟妳講過不可以跟同事講話,妳聽不懂嗎」、「妳頭殼是裝什麼」、「讓機關蒙羞」等。
案經司法院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調查小組、法官評鑑委員會(法評會)及司法院人審會審認,李在職場上以不善之言詞、態度對待下屬,致使兩人感到畏懼,承受身心壓力,其言行有所失當,已逾越合理管理權行使之必要程度,有損於友善職場之建立,因此皆認定成立職場霸凌。
監委說明,法評會雖認定李伯道言行成立職場霸凌,但不具重大惡意,決議個案評鑑不成立,但監院經調取相關卷證,認定李伯道言行已構成職場霸凌,有移送懲戒之必要。
涉7度對女部屬性騷擾
另外,李伯道曾於二○二三年懲戒法院院長任內,涉嫌七度對女部屬性騷擾,包括在公務活動住宿飯店房間拉被害人雙手、環抱,還噁稱「我很喜歡妳」,及在辦公室獨處時,不僅環抱、撫摸被害人背部,並稱「妳好香」;事發後,司法院要求李伯道自請退休,女部屬才勇敢提出申訴,經司法院、法評會均決議性騷擾成立,同年十二月六日被監院公告彈劾,將李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進行懲戒。目前,職務法庭開過兩次準備庭,均以不公開方式審理中。
監委指出,現李又涉及職場霸凌,且行為期間皆為擔任懲戒法院院長任內,基於違失行為一體性原則,將本案逕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併案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