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富商大房控侵占骨董 二房掰:亡夫托夢處理
2017/11/29 17:43
吳姓骨董商過世後,大房控告二房洪姓婦人侵占遺物骨董,二房一審判洪婦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高雄高分院今維持原判。(資料照,記者黃建華攝)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吳姓骨董商娶了二房,他過世後,大房控告二房洪姓婦人侵占遺物骨董,還涉冒名「黃月娥」寄信到丈夫生前常去的咖啡店,自稱受託、搬走骨董,又佯稱吳男兩度托夢指引她去咖啡店拿信,被邱姓大房提告偽造文書,一審判洪婦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經上訴高雄高分院今駁回、維持原判。
判決指出,吳姓骨董商與原配(大房)邱婦育有3名子女,另跟二房洪婦生下2名子女。99年底吳男過世後,大房與二房為繼承問題鬧上法院,大房子女發現放在父親與二房同居處的骨董不見,告洪婦涉嫌侵占,二房也反擊,向法院提起確認繼承權存在等訴訟。
洪婦出示一封署名「黃月娥」所寄的信件,聲稱夢見丈夫托夢,指引她去高雄某家咖啡店取這封信,醒來後循線在咖啡店拿到這封信,信中黃女寫道丈夫曾給她鑰匙,委託處理這批骨董,現已處理完成,日後再當面與吳男結算價款,因她將遷居日本,想歸還鑰匙卻聯繫不上吳男,將鑰匙寄到吳男常去的咖啡店,請店家轉交。
大房子女不相信這種說法,告她偽造文書,一審洪婦否認偽造信件,堅稱是先夫托夢要她去咖啡店,也真的拿到信件,法官不採信,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易科罰金18萬元。
二審法官認為,「黃月娥」信上記載寄件人電話、地址都查無此人,當年被咖啡店退回郵局公告招領後,由不明人士領走,咖啡店店員也證稱,信被退回郵局,並未交由洪婦保管,而經查,吳家所有人都不認識「黃月娥」,吳男生前也沒瞞家人處理掉大批骨董的必要,認為應是洪婦自行偽造,故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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