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司機空班休息須待命 法官認定:要給加班費

2017/11/02 18:20

診所司機空班時間仍在雇主指揮監督下待命,新北地院判決須給予加班費。(記者王定傳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趙姓駕駛在新北市新莊區某診所擔任司機,雙方雖有約定每日空班休息3小時,卻須待命,趙男離職後認為這3小時算是加班,雇主只給10萬元,提訴要求給付29萬餘元餘款;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法官認定,司機空班時間仍在雇主指揮監督下待命、提供勞務,判診所補足29萬餘元。

趙男提訴指出,他從102年開始進入診所工作,擔任運務組司機,後來升為組長,上班時間從早上6點到下午5點半,中午休息30分鐘;雖約定中間有3小時休息時間,卻須在診所內待命,除負責原本的接送病患工作外,還要面試新人、打報告、協調事情、管理輔導下屬等。

趙男說,下班後、休假日,他都須處理院方交辦事務,甚至還幫金姓負責人處理私人事務,如私人車輛保養等,去年3月間,他因長期超時工作離職。

雇主堅稱,趙男只是代理組長,他每天休息時間都超過3個半小時,可自由運用,無須待命,診所更未於休假、休息時交辦事務,沒有超時加班。

法官審理認為,勞動基準法所謂的「工作時間」,是指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下受拘束的時間,除實際工時外也含待命時間。

法院審理時,診所運務組前組長證稱,「司機休息時間要隨時待命」、「空班要待命,這樣算休息嗎?且不能回家,頂多出去買飯買東西就要趕快回來,一定要在院所附近;診所也會隨即以LINE交辦事情!」

不僅如此,邱姓執行長也說:「空班時間,如果病患有臨時性的調動,司機還是會被叫回來,不會再額外給加班費」、「休息時間人不一定要在診所,但一定要讓大家找的到他」法官認定,診所有實際延長趙男工時情形。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