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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同事還錢 連對方前後任女友都遭殃

2017/05/12 16:54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在便利超商工作的19歲林姓男子,去年10月以「替其女友處理糾紛」、「未依約向他購買機車致低價轉售車行」為由,恐嚇徐姓同事還錢,還嗆「若沒有付錢,就要去安置機構找麻煩、丟信號彈、砍機構的老師」等語,向徐及其前後任女友索得13500元;台北地檢署今依恐嚇取財等罪嫌起訴林男。

檢方調查,林、徐原在北市松山區某便利商店工作,去年10月中旬某日,林以曾替徐的楊姓女友排解臉書謾罵糾紛,索討處理費3000元,並藉詞徐未依約向他購買重型機車,致其以低價賤賣車行,受有損失為由,要求徐交付12000元違約金。

同年10月21日下午6時許,林在便利超商內再度向徐要錢,恫稱:「今天若沒有交3000元,不准走」、「若沒有付錢,就要去安置機構找麻煩、丟信號彈、砍機構的老師」、「若交不出錢,就讓你在學校讀不下去」等語,徐害怕籌不出錢,在店外落淚哭泣,被蔡姓友人發現,借徐3000元,徐再交付予林。

翌日,蔡請林幫忙聯繫徐還款,蔡、林、徐、與徐的韓姓前女友相約在西松公園碰面,徐還錢予蔡後,林再問韓,願不願意賣手機幫徐還錢,否則「他下場會非常慘」,韓同意後將手機出售,將賣得的7000元交給林;而後,林食髓知味,再要求徐的楊姓女友替其男友還錢,索得3500元。

事後,徐向警方報案,全案依恐嚇危害安全及恐嚇取財罪函送北檢偵辦,檢方今偵結將林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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