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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阿伯6天6夜街邊賣菜遭罰 里長伯出手了…

2017/02/09 06:20

阿伯睡在店面裡,裹緊毛毯捨不得離開自家種的高麗菜。(記者王捷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今年1月陳姓阿伯將自家高麗菜,從官田運到市區,蹲在路邊24小時賣菜,累了就睡在路邊,引起關注。今日凌晨阿伯又現身北區,在凌晨的寒風賣菜。警員透露,其實1月已對阿伯開罰1200元的罰單,因民眾檢舉警方瀆職,不對違規設攤的阿伯開單,但今日警員看到阿伯又賣高麗菜,暗自希望不會接到檢舉,否則警方只能依法開單。

今年1月時,陳阿伯經過6天6夜不間斷賣菜,累了就倒在菜推旁睡覺,引來網友關注,但今日凌晨台南低溫僅12度,59歲的陳阿伯又現身北區延平市場附近,這次仍賣著自家農地採收高麗菜,但這一次有里長幫忙,將出租店面,免費提供給阿伯,高麗菜也放在紅線內,再也沒有違規設攤的問題。

警員得知阿伯又在路邊賣菜,感慨說,還好這次陳阿伯有店面可以用,高麗菜也算堆放整齊,1月份時,陳阿伯是直接在路邊賣菜,很多警員不忍心,雖然陳阿伯違規設攤,但警員知道阿伯辛苦,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豈料,1月份時有民眾檢舉警方沒積極開罰,要告警員瀆職,民眾還投訴,若高麗菜堆放在路邊,導致民眾車禍,後果不堪設想,若警方不管,以後菜農只要編一套故事就在路邊賣菜,條馬路豈不大亂?

警方指出,陳阿伯在路邊賣菜,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處行為人或雇主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如果陳阿伯因為在路邊賣高麗菜,導致他人車禍受傷、死亡,還有可能觸犯刑法過失傷害、過失致死。

雖然這次阿伯在店面賣菜,但警方還是要提醒阿伯,高麗菜不能占用到道路,否則可能還是會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員也希望這次阿伯出來賣菜,不會被其他人挑毛病,否則最後警方只好依法開罰。

警員得知陳阿伯又出來賣高麗菜,覺得很感嘆,不過還好這次阿伯是在店面裡賣菜,沒有違法設攤的問題。(記者王捷攝)

不過警方要提醒阿伯,高麗菜不要占用到道路,否則可能仍會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記者王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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