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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毒殺女友遭起訴 法院翻盤依「轉讓禁藥致死」判刑

2016/12/29 12:59

徐林富(持紅色包包者)送何女(坐輪椅者)就醫後落跑,何女仍不治。(資料照)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新北市何姓女子今年1月被前男友徐林富送到醫院,急救無效死亡,士林地檢署懷疑徐男因感情因素誘騙有心臟病的何女注射海洛因及安眠藥致死,甚至還在何女昏迷後拍攝其裸照,依殺人等罪嫌起訴徐男,不過士林地院今日宣判大翻盤,改認死者是自己施打過量海洛因致死,改依《藥事法》的「轉讓禁藥致人於死」等罪將徐判刑8年7月,可上訴。

1月7日中午12時許,39歲徐男開車將34歲的何女送到新北市汐止國泰醫院就醫,並打電話通知何女父親到場,下跪道歉後隨即離去,隔天下午4點警方在國道中壢服務區尋獲徐男,徐男一度情緒失控企圖割腕,情緒平復後才告訴警方,自己和何女原本相約殉情,豈料吞服安眠藥後只有他獨自醒來。

士檢解剖遺體後,從患有心臟病的何女體內驗出海洛因及安眠藥,認定何女是因安眠藥加重海洛因毒性而不堪負荷死亡,加上徐男手機中有昏迷的何女裸露上身的照片,因此懷疑徐男可能是與何女有感情糾紛,才會誘騙何女施打藥物致死,今年4月間依殺人等罪將徐起訴。

不過士院審理發現,何女因有躁鬱症等疾病,當天與徐男進入摩鐵後就已自行服用鎮靜安眠藥物,正巧徐男又將高劑量的海洛因及針筒放置在桌上,才誘使何女自行施打過量,因藥理加成作用導致中毒性休克而死亡,今據此改依轉讓禁藥致人於死及施用第一級毒品罪將徐判刑8年;另施用第二級毒品及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等罪則判刑7月,此部分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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