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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加一等!竊嫌到派出所做筆錄 巧遇另案被害人

2016/07/23 11:50

陳姓男子涉嫌偷竊被警方送辦。(記者周敏鴻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新竹縣陳姓男子20日涉嫌偷竊桃園市新屋區永安漁港路旁汽車內的財物,被警方鎖定,上午通知他到派出所製作筆錄,過程中,另名被害人因皮夾遭竊也前來報案,當場比對出同樣是陳男涉竊。

陳姓男子(32歲)20日下午,騎機車前往永安漁港南堤亂逛,趁四下無人偷竊停放在路旁的汽車內財物,得手行車記錄器、零錢等財物。

警方接獲報案,調閱周邊監視器,鎖定陳男涉嫌犯案,上午通知他到楊梅警分局永安派出所製作筆錄,因警方已掌握監視器畫面等證據,他百口莫辯,就坦承犯案,被警方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製作筆錄的過程中,一位男性車主又因皮夾在永安漁港附近的車內被偷,到派出所報案,警方說,比對車主遭竊的時間、地點後,懷疑又是陳男涉嫌,經詢問陳男,他已坦承,又被追加一條竊盜罪嫌。

警方查獲陳姓男子涉嫌偷竊。(記者周敏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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