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同袍錢包 阿兵哥「年輕失慮」不起訴
在新北市石門區某軍營服役的陳姓軍人,今年3月10日,竊取同寢的柯姓同袍放在個人內務櫃的錢包。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在新北市石門區某軍營服役的陳姓軍人,今年3月10日,竊取同寢的柯姓同袍放在個人內務櫃的錢包,拿走現金6000元後,將錢包丟在營區內中山室擺放裝備的內務櫃上,柯發現後向長官反應,循線追查是陳某所為,案經台北憲兵隊依營區竊盜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結,給予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認為,陳沒有前科,事後又坦承犯行,應該已有悔意,且柯姓被害人在偵查時,表示願意寬諒、不想提告,考量陳年僅23歲,應該是「年輕失慮」,審酌刑法57條規定,處分不起訴,希望陳改過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