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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運將偷錢包 拿走現金送警招領反露餡

2016/04/14 17:48

陳姓計程車司機(右)偷走清潔婦忘記帶走的錢包,拿走6千餘元,還將證件送交警方招領。(記者陳恩惠翻攝)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陳姓女清潔婦趕上班,意外將提包留在自行車籃內,路旁排班陳姓計程車見有機可趁,偷走錢將證件送交警方招領,謊稱乘客留下,警方通知陳女領回,赫然發現拾獲的陳姓運將就是賊,警訊後依竊盜罪將陳姓運將函送。

「警察先生,客人的東西掉了。」大同警分局寧夏路派出所員警莊竣珽上個月30日傍晚6時值班,50歲的陳姓計程車司機,拿著1個紅色小皮包報案表示,乘客下車留在後座忘了帶走,交給警方協助尋人,莊員受理後,依著小皮包內的身分證件,通知家在新北市的陳姓女子前來領回。

「我沒有搭計程車啊,包包是放在腳踏車籃。」陳女稍晚興高采烈搭著計程車前來,一進警所大門,急著先詢問小皮包內現金6000餘元還在不在,獲悉包內已無現金,當場垮下臉。

陳女說,當天傍晚5時,她騎著腳踏車到遠企旁大樓做夜班清潔員,由於趕著打卡,忘了拿車籃的提包,等她下樓回頭找提包,包內裝錢紅色小皮包已經被偷,不過車籃內卻有張以計程車單據書寫的「車牌○○○-T○拿走」字條。

莊員見狀起疑,根據單據連絡,原來留字條的也是計程車駕駛,他看見同在排班的陳姓運將偷走陳女的錢包,見義勇為好心提醒,莊員清查資料,赫然發現,偷包的與傍晚送來招領的計程運將,根本就是同一個人,於是通知陳男到案。

陳姓運將駕駛到案時,原本矢口否認行竊,但經陳女指證並未搭計程車,且提示有人看見他行竊,陳男終於承認,因為貪財才會偷錢,當場將偷得的6千餘元交還給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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