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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做2人工 廚師爆氣結果…

2016/02/28 12:28

在高市某中餐館擔任廚師的黃姓男子1人身兼2份工,日前拿炒菜杓子打壞監視器被炒魷魚,黃男事後提告店家違反勞基法,請求23萬餘元的資遣費,但法官只准他拿回1萬多元的勞退金。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在高市某中餐館擔任廚師的黃姓男子1人身兼2份工,日前,店內生意滿座,廚房來不及出菜,店經理跑到廚房罵人,黃男一氣之下拿炒菜杓子打壞監視器,店經理為此把他炒魷魚,黃男事後提告違反勞基法,請求23萬餘元的資遣費,但法官只准他拿回1萬多元的勞退金。

判決指出,黃姓男子從前年8月起任職在高市某中餐館擔任廚師,月薪3.7K,去年2月中旬,店內生意滿座,廚房來不及出菜,前場服務生打電話到廚房詢問出菜進度卻沒人接電話,店經理氣得跑到廚房罵人。

當天生病發燒仍堅持上班的黃男認為,店裡的廚師一直離職,公司卻不肯補人,害他1人做2份工,如今出菜太慢又被罵,黃男一氣之下爬上冰箱,把放置在天花板的監視器用炒菜杓子打壞。

黃男闖禍後雖同意賠償監視器損失,但仍被店經理依違反《勞基法》中「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規定」,把黃男開除,並提告毀損罪,經一審判決後,黃男被判拘30天,得易科罰金。

而黃男被炒魷魚後,發現餐廳未依規定替他申報勞退金,也沒有給他資遣費,因此反告餐廳違反勞基法,並求償共23萬多元;但高雄簡易庭法官認為,黃男損壞餐廳設備才被開除,依《勞基法》規定,可以不用給黃男資遣費,但餐館確實沒幫黃男申請勞退金,因此判餐館須補申報黃男工作半年期間,共1萬多元的勞退金到黃男勞退專戶,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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