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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志玲、杜麗莊再聲請再審、停罰 被駁回確定

2016/01/05 12:12

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右)、元大證董事長杜麗莊(左)夫婦。(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杜麗莊夫婦捲入結構債案,各遭判刑7年4月確定,前年8月,杜麗莊入獄服刑,入獄前還發表聲明指她和手志玲「這一生從未對不起任何人」,馬志玲則因罹患重度失智症暫緩發監,日前,馬志玲夫婦再度向高等院聲請再審及停止執行刑罰被駁回後,提出抗告,最高法院認為,馬志玲夫婦再審案不符法定程序,將再審、停止執行刑罰的抗告案均駁回,全案確定。

眾所矚目的馬志玲被指患有重度失智症一事,台北地檢署前年曾發函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對馬志玲進行精神鑑定,函覆確認馬志玲患有重度失智症,且心智缺陷及認知障礙已嚴重影響生活自理及判斷能力,前年8月,馬志玲到北檢執行科報到時,眼神渙散、答非所問,檢方勘察馬志玲的病歷,發現他的智力衰退到剩65分,因此同意他暫緩執行入監,目前採每2至3個月定期訪查馬志玲的病況,評估其病情。

94年間,馬志玲夫婦、前元京證公司董事林明義、前元京證副總吳麗敏等人,被控利用旗下元大投信投資結構債,損失7億多元,後來透過股權買賣,將4億4千多萬元虧損轉嫁元京證券,遭最高法院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將馬志玲夫婦各判7年4月、林明義4年半、吳麗敏4年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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