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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性關係」案逆轉 馮光遠:當然上訴

2015/10/06 12:10

獲悉改判為敗訴後,馮光遠第一時間表示「當然要上訴」。(資料照,記者趙世勳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總統府資政、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不滿作家馮光遠部落格批評他缺乏專業與外交背景,暗指靠著與總統馬英九的「特殊性關係」,卻能接掌國安會和駐美代表要職,還批評他是「蠢材、賤貨、下三濫」,告馮光遠誹謗、公然侮辱罪和民事求償200萬元、並登報道歉,高等法院認為馮的言論屬合理評論,並非「抽象性謾罵」,今年3月已判馮無罪定讞,但高院民事庭今上午判決大逆轉,認定馮的言論已傷害金的名譽,改判馮應賠償100萬元,及道報道歉;還可上訴。

承審的高院民十三合議庭截至中午為止,尚未公佈判決理由。

獲悉改判為敗訴後,馮光遠第一時間表示「當然要上訴」,和預期判決結果「落差太大了」,無法接受此結果,並指法官的自由心證空間太大了,他質疑,此案在歷審的刑事庭、北院的民事庭都判他勝訴,見解也都一致,但上訴到高院民事庭審理後,並未增加了不起的新事證,「我很好奇法官採什麼見解改判我敗訴」!

馮光遠的律師張靖雅對改判結果,直接反應說「非常意外」,一定會上訴最高法院。

金溥聰今天這一場逆轉勝官司,是他自96年以來,告人的唯一勝訴案,另有8次敗訴,此外,金唯一一場撤告案,是控告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但為國親合作展現善意而撤告。

高院民事庭上月21日舉行此案言詞辯論庭時,金溥聰意外親自出庭,和馮光遠進行唇槍舌劍,批評馮光遠的言論已對他和家人造成傷害,金事後在廣播電台受訪,還舉例談到連女兒還問他「是不是男妓」可見他的名譽因此案受到很大損害,馮光遠則當庭表示,金溥聰未得到一張選票,卻一路和馬英九吃香喝辣,他的言論並非沒有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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