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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馬金特殊性關係 馮光遠無罪定讞

作家馮光遠。(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作家馮光遠。(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2015/03/04 06:00

〔記者楊國文、楊媛婷/台北報導〕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不滿作家馮光遠多次在部落格中批評他缺乏專業與外交背景,暗指是靠著與總統馬英九的「特殊性關係」,才能接掌駐美代表等要職,還批評他是「蠢材、賤貨、下三濫」,告馮光遠誹謗、公然侮辱罪。高等法院認為,馮的言論雖尖銳,仍屬合理評論,也非「抽象性謾罵」,昨判馮光遠無罪定讞。

針對「特殊性關係」部分,高院、地院均認為,觀察前後文脈絡,馮應是指馬、金間存在「特殊關係」,而非強調兩人的性向關係,因此認定馮並未觸法。

人在美國的馮光遠昨表示,金溥聰敗訴代表金、馬間的「特殊性關係」已是法院認證,「是給金的當頭棒喝」,他認為金屢屢擔任公職破壞很多台灣制度面以及民主精神,「將前輩所打造的台灣民主完全汙名化」。

金針對本案另提民事告訴,向馮求償兩百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台北地院一月判他敗訴,但金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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